近期,深圳试点“刷脸”执法的消息在业内引起了一些关注,深圳市交警将于4月23日起通过40套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对特殊行业人群、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刷脸”执法。
电子警察执法新阶段,人脸识别助力从车到人
搜索过往的新闻记录其实可以发现,通过带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来治理一些交通乱象这种做法并不是深圳首推,曾经上海、浙江等地交警也有类似的做法。不过上海和浙江的人脸识别电子警察主要是用于监管行人乱闯红灯这类行为,并且在点位布局上并不大,只有几套设备运行。
深圳交警此次投入40套人脸电警系统,治理对象也更为丰富,在点位规模和治理对象上都创了新高。不仅包括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等这些“常规”行为,还特别针对“外卖”时代涌现特殊行业人群,如外卖、燃气、快递等人员为了赶时间,驾驶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以及“失驾”(因醉驾、毒驾等原因被剥夺驾驶资格)交通违法行为。
从查处“车”到查处“人”
近年来,随着智能安防监控摄像机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电子警察和卡口设备拥有“多合一”功能,一台设备即能实现对十二种常规交通违法行为的识别和抓拍,“多合一”电警也正在成为多个城市*门今后几年的部署重点。不过,即便是多合一电警,其仍然更多的是针对车辆本身进行锁定和标注,然后再通过车牌线索找到违法车主。
而加入了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其更大的意义在于,能够实现交通管理中对违法行为人的非现场执法,实现从查处“车”到查处“人”的执法转变,从而促使深圳市民不断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合力构建更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人+车统一监管
刷脸执法如何具体操作?
据深圳交警介绍,“刷脸”执法流程并不复杂。例如,特殊行业人群违法闯红灯被设备抓拍后,其人脸信息将与后台“特殊行业人群”信息库自动比对。人工审核确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提取违法行为人在交警备案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违法处罚告知信息。收到违法信息后,行为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服务号、app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自行缴款。如有异议,可到深圳市*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训练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如遇违法行为人闯红灯通过斑马线时戴头盔,无法进行人脸识别的,深圳交警将直接将违法信息发送给所属企业,由企业确定违法行为人,建立无缝查处机制。
将人脸和电子警察融合,实现人车合一的统一管理,对比传统的人、车分类交通管理模式来说是一个创新之举。并且,基于人、车等关键目标的特征和行为识别提取这样一个共性,未来,交通监管相关数据和公安治安管理相关数据经过大数据处理的融合碰撞,还可为相关突发案件提供更多的数据线索,助力构建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
(原标题:电子警察执法新阶段,人脸识别助力从车到人)